交通大執法/4月起別亂轉彎! 腳踏車違規也加強宣導

更新日期: 2007/04/01 13:36 記者:記者朱凱翔、柯俊丞/台北報導
第二階段交通大執法今(1)天展開,鎖定的是四大轉彎違規,像是轉彎不行駛專用車道,直行車佔用轉彎車道,還有違規左轉等,違規駕駛人都將處以600到1800元不等的罰款。
4月1號開始的第二階段交通大執法,鎖定的是四大轉彎違規。第一種大轉彎違規,就是要轉彎,卻沒有按照規定駛入專用車道。一旦被取締,將被處以600到1800元罰款,違規記點1點。

第二種大轉彎違規,就是在設有分隔島的道路上,直接從快車道右轉,同樣也是600到1800元罰款,違規記點1點。

而第三種大轉彎違規,則是像這樣明明就要直走,卻佔用了轉彎車道,造成交通阻塞,那就等著接罰單,600元到1800元罰款,再加違規記點1點。

第四種大轉彎違規,則是在設有禁止左轉,或是迴轉標誌的路口左轉或迴轉,同樣也要吃下600到1800元的罰單,違規記點1點。

除此之外,台北市也從4月1號開始,針對腳踏車闖紅燈、穿越快車道、逆向行駛等違規行為加強宣導。到了7月會進入勸導期,9月1號之後要是還有違規,就會正式開罰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we5321978306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